桓台汇永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
销售一部:187-5331-9888
销售二部:136-0533-8266
邮箱:huiyonghuagong@163.com
地址:山东省淄博桓台县工业园
邮编:256400
氟化氢生产企业应当发展循环经济,提高能源梯次利用和萤石、含氟石膏渣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。
含氟石膏渣硫酸钙含量不得低于90%、氟化钙含量不得超过2%、硫酸含量不得超过0.5%,年综合利用率必须在90%(包括签订长期合同委托加工利用)以上。
新建、改扩建的氟化氢生产装置,水循环利用率不得低于95%。
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应通过改造,在2013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要求;通过改造达不到的,要按期停产或退出。
新建、改扩建的氟化氢生产装置,经连续72小时生产考核,每吨氟化氢产品萤石(粉)(标准号YB/T 5217,氟化钙含量不低于97%)消耗不得高于2.25吨、综合水耗不得高于1吨、年均综合能耗不得超过450千克标煤。
桓台汇永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
销售一部:187-5331-9888 (氢氟酸 氟硅酸 液碱 硝酸)
销售二部:136-0533-8266 (氟化氢 氟硼酸 氟化氢铵 液体氟化氢 盐酸)
地址:山东省淄博桓台县山东东岳集团东临500米
邮箱:huiyonghuagong@163.com 版权所有:桓台汇永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
扫一扫,关注我们